独山税务:精准施策解难题 筑牢合规经营...
兴义税务:税务服务添动能 数字经济焕生机
铜仁高新区税务局:合规经营 助企稳健前行
龙里税务:税惠赋能助力废弃木料“变废...
册亨税务:税务“蓝”添力,企业“根”扎稳
答: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作废发票的,应当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并注明“作废”字样后作废发票。 如果您在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收...
网站地图| 网站管理| 联系我们| 网站建议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 纳税服务热线:0851-12366
贵公网安备52011502009072网站标识码:bm29240003 黔ICP备11001206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