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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6:59:4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税务工作实际,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进普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建章立制,抓好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多彩贵州、公告栏等新媒体延伸平台,积极公开各类税务信息229条,涵盖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内容。

(二)创新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咨询受理情况。

(三)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重要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办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并在《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上签字后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丰富公开形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密切联系群众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册、公示板张贴公告等方式,公开税务行政许可职责权限、依据、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督保障能力。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普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工作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还不够宽。

针对上述问题,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做好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尤其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宽信息公开广度。积极运用新媒体资源,推出税收公益广告、长图、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作品,提升社会知晓度。提高新媒体平台更新频率,扩大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单位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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