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以涉税纠纷“三端”为切入点,汲取“枫桥经验”,发挥“税园长”优势,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精心打造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解难题的纳税服务,实现了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
前端预防,守好服务前沿阵地。创新设立天柱工业园区税务服务“园长”制度,由综合素质高、沟通能力强的干部担任“园长”,开展服务经营主体活动,深入企业现场宣讲,对企业实行“定制式”适用政策派发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好用足政策红利,做到从“政策找人”到“政策落地”,发放税收宣传资料2200余份,辅导纳税人缴费人300余人次。同时,强化问需纾困,将“智治支撑”和推进以数治税标准化相结合,将化解矛盾存量与大数据有效结合,科学分析矛盾产生的因素和发展趋势,总结定纷止争成功经验,及时回复咨询问题230余次。
中端化解,实现矛盾就地解决。挑选业务骨干、公职律师10余人,组建“枫桥式”税务分局涉税问题咨询快速解答团队,畅通受理、调查、答复、回访等各环节工作,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承办、按期解决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同时,成立“税园长”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实行“纳税缴费有需要,税收‘园长’来报到”工作机制,按照“简单矛盾马上办、复杂矛盾精准办、疑难矛盾合力办”分级调处原则,实现小事不出分局、大事不出县局,把矛盾争议化解在基层。在接到天柱化工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离职员工补偿金相关个税纠纷诉求之后,天柱县税务局“税园长”及时介入,向其宣传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员工提出的异议和疑问一一作出科学合理解答,妥善化解离职员工与企业之间的涉税矛盾纠纷。
末端回访,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天柱县税务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回访工作作为防止矛盾纠纷反弹的重要一环,坚持“谁化解、谁跟踪、谁回访”的原则,建立“30天回访跟踪机制”,一般类矛盾纠纷化解后,至少回访1次;关注类、重点类至少开展2次、4次回访。通过强化矛盾治理,持续彰显政治机关建设成果,有效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成功化解涉税争议纠纷30余件,矛盾化解成功率100%,持续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天柱县税务局 龚金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