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黔东南州税务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综合监督机制,构建“三不”体制,镇远县税务局“四步走”筑牢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认真开展警示教育。高度重视开展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局大会上,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钟发吉就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工作部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等内容开展警示性教育宣讲。党委书记、局长唐萃强调,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引起重视,做好自我剖析,加强防患,特别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酒驾醉驾问题,务必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在工作时间更应严禁饮酒,管好自己和身边的人,牢守安全底线,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积极组织自查自纠。明确告知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做到十八大以来,对照文件,剖析自己,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签订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自查承诺书。
加强与外单位沟通联系。该局分别向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发送专项整治工作协查函,查询全体干部职工是否存在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同时积极加强与地方纪委联络员联系,向其发出参加第四季度的警示教育的邀请,用发生在身边的非职务违法犯罪及纪律作风问题案件,做好该局警示教育。
强化内外监督执纪。持续以“零容忍”态度,以纪检组不定期走访等方式,从严做好干部职工管理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内”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做到不忽视一项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作者 钟发吉 龙汉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