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4、为提高处理效率,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1.根据内容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办公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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