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为服务税收现代化建设和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一是结合主题教育强化学习。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多形式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税务建设提质增效。一体推进调查研究、检视整改、推动发展和建章立制,相关做法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4次。完成税收法治建设等调研报告52篇,形成制度机制成果71项。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纳入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等必学内容。举办网上专题班、领导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青年干部专题研讨班等集中学法。举办民法典、宪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制作法治漫画等新媒体产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月”“税收宣传月”等活动,创新学法形式,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氛围。三是推进学习成果转化。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大讨论大落实”活动,发布党的二十大相关信息89篇,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发布信息441条。抓好“八五”普法宣传和中期评估,《创新税法援助新“枫”景》《法理相融彰公正释法明理促和谐》入选税收“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成果集,安顺市局“黔中税援工作室”建设经验获《贵州改革情况交流》刊载,入选“八五”普法创新典型案例,普法工作得到税务总局肯定。
二、落实税务机构职能,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是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加强收入定期调度和分析测算,科学确定税费收入预期目标,积极以税咨政,获多位省领导批示肯定。2023年,组织税费收入6615亿元,增长11.6%,增收687.86亿元,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政策落实“一把手”保障、问题快反机制,运用“贵商易”“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政策,2023年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53.18亿元。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加强税源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做法在全省大会上作经验介绍,获省领导肯定。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贵州税费数据平台”,对仅保留的1项许可事项开展审批事前事中提醒,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确保在法定时限“零超时”。提速出口退税,确保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3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进48个高频办税缴费事项西部“跨省通办”,178个事项“最多跑一次”。四是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发“税收助力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28条”。与省工商联签订《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春雨润苗行动”。出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35条、“便民办税春风行动”113条举措,146个事项“容缺办”。贵州省2022年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结果显示,纳税指标企业端满意度在18个指标中位居全省第一,“黔诚税悦”贵人服务品牌入选全国营商环境创新发展典型案例,获税务总局和省领导肯定性批示。五是协同推进诚信税收建设。对A级、B级信用纳税人实行容缺办、提速办、少检查,对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联合惩戒。深化“银税互动”,帮助29.38万户次中小微企业获得税务信用贷款210.72亿元。纳税信用管家服务获得第五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案例,获税务总局和省领导批示肯定。
三、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体系,推进税收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加强和规范涉税服务行业监管。出台“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18条措施,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违规税务代理”专项整治,举办贵州省第一届“黔诚税悦”杯财税技能大赛,开展“黔诚税悦·志愿前行”税费志愿服务。二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坚持做到起草、解读、说明“三同步”,坚持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备。三是配合制定地方有关法律制度。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省慈善条例、数据交易流通条例等法律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四、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完善议事协调机构“强保障”。建立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复议委员会等依法行政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二是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促规范”。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制度和省局工作规则,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个程序规定”,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三是突出重大事项“抓落实”。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我省的实施办法,把“第一要事”及总局、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税收年度工作要点、重大改革试点等作为重点督办事项,推动领导重要批示、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八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依托八部门联合打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加强联合分析研判、开展联合打击,对各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骗取税费优惠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从严从快、精准打击,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及时曝光、警示震慑,持续深化协同共治的综合效应。同时,联合省公安厅印发《贵州省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推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落地。二是推进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一把尺子”。制发《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7类53个税收违法行为处罚标尺实现西南五省区市统一。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四是创新文明执法制度机制。落实“首违不罚”清单14个事项,对约2.5万户次纳税人不予处罚。推行“说理式执法”,推行6项涉税事项非强制性执法,实施风险提示提醒217846户次,纳税人自查补缴税款46.52亿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落实应急管理规定。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处置和宣传教育,建立值班值守核查和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培训,发挥政务值班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领导的枢纽作用。二是抓好舆情管理。围绕所得税汇算清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全电发票推广运行等重点,抓好舆情监测管理。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加强信访维稳、保密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检查及问题整改,实现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三是依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细化完善配套制度,践行“浦江经验”,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依法稳妥办理来信来访91件次。
七、健全涉税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创新涉税纠纷化解机制。在安顺市试点打造“法治网格”防范化解涉税纠纷治理模式,该市税务系统连续三年“零复议”“零诉讼”。在黔南州试点组建多部门联合的州县两级涉税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涉税行政争议实现就地就近化解。在黔西市探索建立涉税费公益诉讼事前沟通等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税费共治。在全省推行纳税服务诉求投诉“115机制”,打造70个“公职律师涉税纠纷咨询服务中心”,让“讨说法”有地方、“解矛盾”更专业。二是推进“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依托贵州“税费服务之家”,打造83家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矛盾纠纷一线解决。三是依法维护征纳合法权益。组织全省税务系统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集中培训,落实我省《税务行政复议操作指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3年,省局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均实现胜诉,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创新执法内控机制。在贵阳市试点创建“执法风险推送模型”,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设置11个执法事项15个指标,定期开展执法风险扫描和应对,促进执法“智控化”升级,获税务总局领导批示肯定。推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建立政策落实风险应对“三个必须”、风险防控“三个双向”机制,推进实现“一体化”风险防控。二是加强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紧盯骗取出口退税、异名退税、成品油监管等重点开展专项督察,建立办、省、市三级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机制,优化和完善执法内控指标5个。三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署审计、税务总局督查、巡视等,及时整改落实发现指出的问题。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34件,满意率100%。
九、健全法治税务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税务
一是出台“一办法两清单”推进税费共治。推动省政府出台《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及《涉税涉费业务协作责任清单》《政务涉税涉费数据清单》,为税费共治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二是建设“一体化”税费风险防控体系。建立一套指挥协调机制、一个大数据平台、四条主线任务,规范业务流程,强化数据赋能,优化风险指标模型,提高风险识别率。三是推进税收数据治理应用。构建“大数据云平台-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直通渠道,运用大数据智能算法,应用税费数据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税务系统内控监督平台、金税四期系统,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四是创新“信用+风险”监管。加强重点领域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加油站采取“帮扶式”和稽查查办等监管,相关做法在全省成品油流通行业整治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获省领导的肯定。五是探索推进政务服务“2+2”改革。将电子税务局与贵州政务服务网融合,在全国率先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办理税费业务,实现社保费申报等19项税务高频事项“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作为全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经典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
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法治税务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23年主要领导主持会议集中学法、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4次,指导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按年向上级税务局和政府报告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坚持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法述廉全覆盖。二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锻炼。落实《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及税务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公职律师实践锻炼和统筹使用机制,组织参加贵州省“十大法治人物”遴选,组织法治人才办理诉讼案件、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法治理论武装。三是强化法治绩效考评和督查。编制“法治基础建设”指标,纳入组织绩效考核。把执法资格考试结果纳入“数字人事”系统管理,把税收执法、减税降费、征税收费等事项纳入重点执法督察,发挥考评和督查的促进作用。四是完善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标准、重案审理标准以及审核审理机制,推进执法公平公正。完善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实施激励约束、容错纠错,保障依法决策。
2023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执法行为有待规范,数字化与法治化结合推动执法数智化水平不高。二是一些基层化解涉税涉费矛盾、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效能力有待提升。三是部分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处理难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法律专业人才整体作用发挥不够好,公职律师等法治人才使用机制还不够顺畅。
2024年,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要求,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二是聚焦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总局、省局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精确执法。三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探索将“枫桥式税务所”建设、“法治网格员”“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融合衔接,推进涉税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提升复议应诉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效。四是抓好行政复议法等新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八五”普法任务,搞好“宪法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税收宣传月”等活动。五是推进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建设,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智能化、规范化运行,推动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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