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贵州顺隆商砼有限公司会计杨清云,马上要申报所属期2026年1月的报表了,我想问一下增值税法实施后对于我们这种商品混凝土企业来说有什么变化吗?”
“你好,增值税法今年1月1日实施后,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6年以后的业务是不能选择简易计税的。”松桃县税务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

这是发生在松桃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一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像杨会计这样的疑问成了近期咨询热点。针对这类问题,松桃县税务局组建增值税法政策辅导专班,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增值税及配套政策座谈会,精准解答涉税疑问。
会上,企业负责人和财务陆续提问“之后还能开3%发票吗?2026年1月1日后已开的3%发票该怎么办?存量合同与定价怎么调整?税负会涨多少?小规模纳税人有变化吗?”
“纳税义务发生在2026年1月1日后的新项目一律开具13%专票/普票,不得开具3%发票。纳税义务发生在2026年1月1日前的存量项目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满足条件后可继续开具3%发票。对2026年1月1日后开具3%发票进行核实,不符条件的,当月/次月红冲重开13%。面对税收政策变化,企业调整经营策略,与下游企业协商签订税收政策变化补充协议。从简易计税3%到一般计税13%,名义税率提高了10个点,但进项可以抵扣,实际税负取决于抵扣率。小规模纳税人仍按1%征收率计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税务骨干一一解答企业疑问。

为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新规、精准应对变化,松桃县税务局以“点面结合、精准滴灌”为思路,打出一套“线下+线上”的宣传组合拳,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新法咨询专窗,发放宣传折页、深入企业、商圈开展“面对面”辅导,围绕税率适用、优惠享受、申报操作、发票管理等高频问题现场答疑,宣传覆盖200余人次。同时,利用线上平台、微信朋友圈、征纳互动等载体推送要点图解,让政策“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并针对重点行业、小微企业、新业态经营者开展专场培训2场,覆盖80人次。
下一步,松桃县税务局将以增值税法宣传为基点,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不断打造靶向式、立体式、闭环式的“税法宣传”矩阵,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延伸服务触角,推动税法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税收护航实体经济,为松桃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 黄修若 郭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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