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非营利组织获得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作了规定。
非营利组织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据统计,2023年毕节市共有22户纳税人获得了免税资格,7户纳税人共2889万元的收入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化解社会矛盾、引领和发展毕节地区的社会工作。”这是毕节市同心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的组织使命,这家机构主要开展志愿者和社工培训、承接社会工作服务等项目。
该机构的“筑爱地贫”项目致力于帮助地中海贫血的贫困患者,普及地中海贫血预防知识、给予患者资金救助、培训患者日常生活护理注意事项,帮助42名贫困的重型地中海贫血患者申请到147万元的治疗费用资助;为3名术后排异患者资助9万元,发放30个筑爱移植包;开展3次世界地贫日宣传教育活动,受益人数约700人。
“从2018年成立至今,我们有289.95万元的收入属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切实落地,让我们能够静下来全身心投入到社会工作中。”该机构的刘女士说。
为让非营利组织应享尽享税惠红利,毕节市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深化“政策找人”,精准推送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税费红利。根据可以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惠政策的社会组织名单,毕节市税务部门为每一户纳税人量身定制专属税收优惠政策包,由志愿服务团队为企业“送策上门”,现场开展一对一专项辅导,讲解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并进行申报操作演示,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受”。还加强与民政部门的紧密配合,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协作机制,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回应民生关切,助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我们估算了一下,2020年至2023年这四年间我们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共543.3万元,这些资金除了被用于支持基金会日常管理活动、增加基金本金外,还被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和办理民生实事,我们向贫困乡镇捐献款项和物资,用于支持它们的发展。”贵州省汉阳公益基金会的黄小卫介绍。
据了解,汉阳基金会2023年向赫章县兴发苗族彝族回族乡丫口村捐赠了一套广播系统,提高了政策宣传、会议通知等的效率,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村委会干部的工作负担,还为白果街道办事处、古达乡中营村、彝族苗乡等地捐赠了办公用品及现金款项,为这些地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我们的收入就是来源于会费,税收优惠政策让我们有更充裕的资金投入到协会的活动中,切实减轻了我们的资金负担。去年,我们享受到180.78万元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税费减免,将这些资金用来成功举办了实习律师线下培训、律所主任培训,组织律师参加律师行业中东西部对口帮扶机制培训班、‘西部律师研修计划学习’,引导法律人才参与乡村法治建设和基层治理,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毕节市律协的工作人员卯倩倩说。
毕节市律师协会是一个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律师培训、学习交流与研讨等活动,推动法治教育、促进行业发展、增强市民法治意识的社会团体。近四年,毕节市律协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572.62万元享受了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税收优惠政策在非营利组织发展进程中的角色显得尤为重要。”国家税务局毕节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吴凝介绍,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税务部门将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服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经营主体营造更加优质便捷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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