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部门了解到锦屏县内木材生产加工企业有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让企业及时充分享受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在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后,形成“政策礼包”,主动送政策到户,一对一精准宣传辅导。
锦屏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内,贵州泰昌木业有限公司在铆足劲儿地生产加工木材,除去传统的木材加工业务外,企业另有一条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线。据企业有关负责人杨通林介绍,木屑、锯末、枝丫在生产线经过粉碎、烘干、压制、冷却后被直接加工成颗粒状燃料,这种生物质颗粒燃料发热量高、清洁无污染、运输方便,年产量达到1.1万吨,销往四川、湖南、福建等地。
“我们公司已经享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现在你们又送来生物质颗粒燃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辅导,逐字逐句解释符合政策享受的条件,为企业后续生产提振了信心。”贵州泰昌木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杨通林肯定道。
符合享受生物质颗粒燃料即征即退政策的企业每月可按100%的比例申请增值税退税,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行业竞争力,还能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税务部门将持续跟进企业生产情况,为纳税人量身制定“一企一策”税费优惠政策辅导,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农林三剩物转化新能源,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提升。(锦屏县税务局 尹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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