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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税务局成功开具首张森林植被恢复费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2023年01月13日 09:57:2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1月10日上午,在税务工作人员的细心辅导下罗甸县教育局工作人员龙青成功完成了14.1万元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这是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政策出台后成功申报并缴纳的首笔费用,也是全县首张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标志着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在全县顺利开展。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主动作为、提前谋划,积极与县林业、县财政、县人行对接,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实操线上全员培训”,就该费种的征收方式、征收范围、征收标准等相关政策进行讨论学习,共同解决划转过程中存在的疑点难点,扎实推进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形成各方各尽其职、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同时,组织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划转业务专项培训,细致讲解申报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强化业务人员操作能力,确保每一位参训人员都能懂操作、知流程、会答疑。

下一步,罗甸县税务局将深化“变堵为疏”工作机制,在抓服务、提质效上下足功夫,补足业务知识短板,加大税收新政宣传指引力度,拓展多样化缴费渠道,着力疏通纳税人缴费人办税堵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体验,实现“一站式”高效办结,扎实推进森林植被恢复费划转征收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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