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以“安全生产贵州行”及“百日行动”随警采访工作为契机,联合新华网、《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走进贵州省“零酒驾”示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局开展创建成效专访,充分发挥“零酒驾”示范单位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作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的氛围。
普安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余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该局创建工作的成效及亮点。据悉,普安县税务局自2021年8月举行“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启动仪式以来,通过明德于心、寓教于行的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增强“酒后禁驾”意识,全局干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扩大社会“监督圈”。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中,普安县税务局主动加强与县交警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酒驾、醉驾”信息对接、实时交换和线索移送联动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第一时间掌握涉嫌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情况。在县税务局外墙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多渠道畅通人民群众监督税务干部。结合税务系统危险驾驶案件,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让酒后禁驾观念深入人心。
注重管好“生活圈”。坚决落实八小时以外行为准则,引导干部家属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拒绝酒驾醉驾行为,实现单位与家庭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为干部八小时外的行为加筑防火墙。纪检组深入开展电话家访,加大对干部酒驾醉驾风险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家庭监督提醒。
织牢风险“防护圈”。建立酒驾劝导室,放置酒精测试仪,摆放酒驾醉驾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危害后果等宣传册,引导干部职工在驾车之前、饮酒次日等时间节点进行酒精测试,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将酒驾醉驾预防关口前移。每季度开展酒驾醉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开展酒驾醉驾知识测试,坚持将“零酒驾”工作抓在日常、抓成经常。邀请普安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到县局开展“酒驾醉驾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组织观看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例视频,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远离酒驾醉驾红线,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普安县税务局将以“零酒驾示范单位”为起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效,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共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贡献税务力量,在全社会营造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 吕青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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