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已经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
1份 |
查验后退回 |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自助办税终端、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和“贵州税务”APP办理,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办理流程】
【缴费人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缴纳义务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