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78740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18-07-19 18:33:11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监制章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为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顺利过渡,特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启用发票监制章的公告》。现将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公告。
二、公告内容的重点
(一)向社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样式,同时公告原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原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作废。
(二)原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原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三、公告生效的时间
为保证发票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过渡,确保纳税人的正常用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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