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税种分类 » 车船税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60395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1-12-31 21:17:02
文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8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2011年12月31日 21:17:0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1年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有关规定,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准确掌握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情况,公告其车型目录。现将第一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予以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81号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第一批)公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