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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153442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2-05-17 09:42:06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职工个人应缴社保费部分能否申请缓缴?

职工个人应缴社保费部分能否申请缓缴?

2022年05月17日 09:42:0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新一批“税务讲堂”系列课程,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解读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本期课程由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副司长王发运担任主讲人,对公众关注的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问题进行讲解。

关于缓缴费款范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能不能申请缓缴?点击视频了解↓


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按照缓缴政策规定,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不适用缓缴政策,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这一点与2020年缓缴社保费政策有所不同,当时允许企业在履行有关程序后,申请缓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

提示:

特困行业缓缴企业社保费的政策出台后,地方政府或部门可能会出台本地的具体实施意见,所以有关操作请以当地政府或部门的规定为准。

责任编辑:程彩清、段国莎

视频剪辑:李赞

校对:潘蓉蓉

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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