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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134441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3-01-06 1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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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贵州税务12366热线热点问答 (2022年四季度)

贵州税务12366热线热点问答 (2022年四季度)

2023年01月06日 14:10:0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问题由于客户逾期未消费,纳税人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为客户办理退票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二、自20181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题二: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能否全额抵扣?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一、自20181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问题三: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是否能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四、本公告自202211日起施行。

问题四:企业2022年预提但是一直未发放的工资薪金,预计2022汇算清缴前会向员工支付,是否能2022年做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问题五:未列明金额的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六条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问题六: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的款项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文件规定:“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问题七:企业所得税有可退税额是否可以不申请退税,申请抵减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八: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抵扣勾选时税款所属期还在11月份,无法进行12月开具的发票勾选操作,如何处理?

完成当期税款所属期申报后,税款所属期会自动跳转,无需纳税人进行其他操作。

问题九: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如何重置?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有三种方式可实现申报密码重置:一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二是该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本人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重置申报密码】路径进行重置;三是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密码重置。

问题十:更换了手机号码,如何修改个税APP绑定的手机号?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已绑定的手机号码。修改手机号码须进行验证,目前提供两种验证方式,一是通过已绑定的手机号码验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进行验证。

问题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与重点群体优惠政策能否可以同时享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七条规定,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问题十二: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适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1号):“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本公告自202211日起施行。”

问题贵州营业账簿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2年第7号公告) 二、纳税人的应税营业账簿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

问题:印花税法所称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营业账簿,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问题今年年底购买的车辆明年缴纳车辆购置税能否享受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第一条:对购置日期在20226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第四条: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问题十六:明年购买新能源汽车是否还有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第一条、对购置日期在202311日至202312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第三条、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问题十七:怎么在微信上城乡居民医保?

打开微信,点击我的-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城乡居民社保费自主缴费。

问题十同时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能不能退费

可以联系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费。

问题十如何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建议先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0851-12333,进行参保登记后,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缴费。

问题二十微信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提示没有登记信息?

建议先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0851-12333,核实是否完成参保登记。

问题二十一分支机构没有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问题二十小微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

问题二十三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如何判断是否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5号)第一条、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下简称小型微利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问题二十四: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是本月还未开始还贷,首次还贷时间如何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问题二十五:如果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问题二十六:印花税法规定的买卖合同指的是什么?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问题二十七受票方收到电子专票后,应如何查验其发票真伪

电子专票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电子专票并验证电子签名以及电子发票监制章有效性。验证电子签名具体方法如下: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打开已下载的电子专票版式文件,鼠标移动到左下角“销售方”相关信息处,点击鼠标右键,再点击提示框中的“验证”按钮,即可弹出验证结果。

问题二十八: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如何下载安装?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相关下载”,找到“开票软件”栏目点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进行下载,保存到电脑桌面(根据需要可一并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解压安装包,双击运行安装,点击“立即安装”,根据提示直至安装完成。桌面生成开票软件“票”字图标快捷方式,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就安装成功了。

问题二十九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问题三十个人取得的彩票代销业务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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