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遵义市 » 信息公开 » 红花岗区税务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3日 10:10:3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积极落实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通过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税指南、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信息。

2025制发、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无因依申请公开办理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税务行政许可4条、税务行政处罚2434条、行政强制7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并严格对相关信息逐条进行了审核处理,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让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知晓,充分保障其知情权、申辩权。

(二)依申请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提升工作质效。2025全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2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以及“一事一审查”原则,确保公开事项发布的规范高效2025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文件0件,现有有效文件0件,累计办理行政许可事4件,行政处罚2434,行政强制执行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等渠道拓宽信息发布,依托办税服务厅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服务相结合,为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各类涉税费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直接、透明。

(五)监督保障

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热点回应不及时、欺瞒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34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常态化更新与动态公开意识不强。年度报告集中于次年年初发布,反映的是上一年的情况,对于年度内新产生的应主动公开信息,动态更新、及时发布的意识和工作机制有待加强,报告与日常公开工作的衔接不够紧密。

2.公开渠道的便捷性与整合度不足。信息发布平台分散于税务总局、省局、市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缺乏统一、醒目的年度报告专栏或聚合页面,不便于公众集中查阅。

(二)改进情况

1.健全保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强化协同,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建立顺畅的信息报送、审核、会商和发布流程,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加强培训,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政策解读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舆情应对能力和公共服务意识。

2.强化过程管理。推进动态公开。将年度报告编制要求融入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常态化信息积累机制,确保报告内容有扎实的日常工作支撑。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日常产生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特别是重要政策、数据、动态等,做到及时、持续发布。

3.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公众参与。联合相关业务部门聚焦公众关注的各项税费政策,依托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载体,通过遵义税务直播课堂、办税服务厅学税堂、企业座谈会、税费优惠大走访等方式,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进行宣传和讲解,同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研究回应,确保纳税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切实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