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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赤水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3日 12:25:4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赤水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赤水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市局和赤水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上下共推、协同处理;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系列工作,对最新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宣传公开。

(二)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手段,赤水市税务局坚持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系统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部门-办公室-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审核把关,确保事前审批,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三)积极作为,主动公开

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利用线上宣传阵地,第一时间发布总局、省局各项税费支持政策,要求各管理分局将税收优惠政策转发至纳税服务工作群,保证纳税人“应知尽知”。利用线下沟通阵地,开展线下集中培训、个性化一对一走访,针对性解决纳税人疑难杂症,保证纳税人“应享尽享”。

2025年我局收到申请人王小彬申请提供以下资料:1、赤水碧桂园小区是否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2、地下车库工程的建设成本是否纳入了公共配套设施费扣除;3、如果纳入了扣除,申请复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情况说明、土地增值税清算款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收到申请人贾涛申请提供以下资料:1、赤水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2、地下车库工程的建设本是否纳入了公共配套设施费扣除;3、如果纳入了扣除,申请复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情况说明、土地增值税清算款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四)优化环境,惠企利民

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扎实开展各项纳税服务工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前台重构,优化资源。打破办税服务厅传统模式,通过设置简事快办区、自助办税区等多个功能区域,办税事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提升审批效率与服务质效。2025年共高效办理简事快办业务超过1000笔,办税服务厅平均进厅时长缩短40%,厅内日均叫号量下降30个以上,取号数量同比下降40%,超时率同比下降93%,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长减少45%。

中台联动,远程帮办。通过征纳互动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打造“问办协同”服务体系,2025年为辖区以外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100余笔,与纳税人有效互动5657人次。落实遵义市政府“全域通办”工作要求,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供税费业务支撑200余次,实现税费业务就近办理。深化社保费争议协同共管机制应用,打造“赤城相待”专属调解品牌,2025年调解争议9件,涉及税费800余万元。

后台发力,精细管理。构建“诉求归集-多元调解-闭环整改”全周期治理体系,推动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治理”转变。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春雨润苗”等各项工作,收集化解诉求50余个,精准推送税收政策覆盖1000余人次;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2025年共计500余户次纳税人凭借纳税信用等级获得贷款超1.4亿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6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二是部分主动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三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便捷性有待优化

对照上述问题2026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公开意识。利用“春笋学堂”专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深化对信息公开原则、范围、程序的理解。二是提高公开时效。对于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等相关涉税事项通知,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纳税服务群转发、宣传册印发、电话通知、海报张贴等方式公开,竭尽全力让纳税人应知尽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三是优化公开渠道。在原有的微信群、QQ群转发、海报张贴、宣传册印发等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联合政府其他部门、社会各界人士等开展宣传,充分将政府网站与各类新媒体融合利用,拓宽公开渠道,确保宣传全覆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推进和抓好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25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赤水市税务局数据。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guizhou.chinatax.gov.cn/,如需查阅本报告电子版,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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