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税三稽公告〔202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我局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下列纳税人送达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现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7月1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贵州智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90MA6H956G58)
事由: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依据: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之规定。
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详细内容见附件),拟将你单位失信信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并推送至参与联合惩戒部门依法依规采取惩戒措施,税务机关适用 D 级纳税人管理措施(由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部门按纳税信用制度执行)。
你单位有陈述、申辩权利,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或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视同放弃权利。
附件: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日
附件:
拟公布的失信信息
一、基本情况
纳税人名称:贵州智创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520390MA6H956G58
注册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遵义综合保税区综合服务大楼908、909、9012室
法定代表人: 卓利勇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50126********5912
二、案件性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三、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3份,金额合计1074.76万元,税额合计139.72万元,价税合计1214.48万元。
四、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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