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优化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批准,撤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3月29日起,撤销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管辖范围、行政职责和权利义务由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承接。
二、设立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忠庄税务分局,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承接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嵩山路1号。
三、原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红花岗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及其派出机构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四、纳税人缴费人线上办税渠道保持不变,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AP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自主办理线上涉税涉费业务。如有涉税涉费事项咨询和远程办理业务需要,请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对外公开联系电话(0851-28835147、28277729)等"非接触式"线上渠道进行咨询、办理。
五、纳税人缴费人如需线下办理涉税涉费业务,可自行选择前往就近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具体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共青大道城投大厦政务大厅三楼。
(二)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忠庄税务分局,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嵩山路1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