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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延安税务分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2025年03月03日 11:46:49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

延安税务分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红税延安 通公告 〔2025〕001号

岳群玲:(纳税人识别号:430502********556701):

我局于2025年2月26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由于《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纸质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延安税务分局领取。

税务机关联系人:刘丽

联系电话:0851-28951534

税务机关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街道凉水井210国道圣城华府小区6号楼门面6-2-5至6-2-6号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红花岗区税务局延安税务分局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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