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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信息自动提示推送功能的通知

   2019年09月23日 10:10:0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黔税优化营商环境组函〔2019〕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各市、自治州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贵安新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为便捷纳税人进行申请,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将从2019年10月1日起,在贵州省电子税务局为本省纳税人开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信息自动提示推送功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完成本期增值税申报后,贵州省电子税务局将根据纳税人申报情况,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主动给予提示,提示纳税人是否申请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选择申请的将自动跳转到相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界面;系统依据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已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界面中自动预填列相关数据,纳税人需核实自动预填列数据是否与自身实际情况一致,并予以确认后提交相关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审核并通知纳税人审核结果。

请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就相关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及电子税务局相关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申请信息提示推送功能进行宣传辅导。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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