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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1:08:3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松桃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落实为着力点,以提升公开标准规范化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及落实政策等促进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根据《条例》明确的法定公开内容和县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度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3条,全面反映2023年度各项税收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强化“依申请公开”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第一时间就申请事项进行积极回复和办理。2023年度以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事一审,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办税大厅公告栏、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公开宣传税收优惠政策。我局暂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及抖音账号等互联网媒体账号。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由局办公室负责政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股室、分局共同参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管和自查自纠,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规范、完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还需强化二是政务信息重视度有待提高。三是部分政务公开环节不够规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落实《条例》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科学长效管理机制,着重做好以下点工作:一是通过参加培训、案例研讨等方式,不断熟悉并深入研读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并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动态变化,从全面性、便捷性、时效性出发,切实提高税费政策解读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意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强化税务干部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定期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3年度,松桃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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