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铜仁市 » 信息公开 » 碧江区税务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3日 08:00:4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铜仁市税务局及碧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提升公开质效为核心,推进公开模式常态化、公开内容标准化,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税收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围绕主责主业,重点推进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更新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相关的税费管理事项,及时发布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等信息。聚焦2025年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培训活动12次,通过案例解读、图文解析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全年通过征纳互动平台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15批次,覆盖纳税人缴费人2.4万户次。相关信息被中国税务报、中国经济网、中国网等央级媒体和贵州新闻联播、多彩贵州网、众望新闻等省级主流媒体采用。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办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强化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主动与申请人对接确认需求,及时反馈办理进展。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从申请主体来看,3件为自然人申请,1件为其他(居委会)申请;从办理结果来看,3件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有1件因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不予公开。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未出现超期答复、程序违法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我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公开内容的审核、上报及跨部门组织协调等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规范有序推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保密管理规定,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全面推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严谨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全年未发生不应公开信息外泄情况。2025年,我局共处理行政许可11件、行政处罚3334件、行政强制8件,相关处理信息均按要求规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现有政务公开平台主阵地作用,重点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铜仁市税务局官方网站等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5年底,我局暂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抖音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

合理调配工作力量,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34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1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1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1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侧重于原文发布,针对性解读和实操指引不够详细,对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政策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完全满足群众深层次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聚焦税收工作和群众关切,重点加强合规经营、纳税服务举措、行政执法流程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采用“原文+解读+案例”的模式,清晰说明政策要点、适用情形和办理路径,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