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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0:56:1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碧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等政务公开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国务院、各级政府及总局、省局、市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健全机制体系建设,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及时梳理制作政策解读文字、图解、问答、视频、直播等内容,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公开信息。2023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14次,共计5000余人次参训,通过碧江区人民政府网推送税收优惠政策84项,办税服务厅推送办税指南事项200余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认真研读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压实各部门责任、强化审核把关、优化公开流程,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信息公开的合理合法需求,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碧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办税服务厅、税企互动平台等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应公开的各类政策数据、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等涉税内容。同时通过税企互动群、线下走访座谈、集中培训等强化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的热点难点问题。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抖音账号等互联网平台媒体账号。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监督保障,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予以批评、通报,并督促整改,有效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不够多元;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多开发制作新媒体产品,加大与新媒体、电视台等合作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二是实时跟进政策出台和实施情况,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及时制定相关宣传产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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