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铜税稽强催〔2026〕79号
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中路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622MA6H58RF70):
本机关2025年9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税稽罚〔2025〕9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税稽罚〔2025〕9号)缴纳罚款共计陆万元(¥:60,000.00元)。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玉屏侗族自治县税务局缴纳上述罚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杨建、刘雨汧
联系电话:13885619911、15685680451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329号
执法人员(税务检查证号码):黔税稽5206250017,黔税稽5206190015
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六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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