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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税务局稽查局催告书

   2026年05月22日 10:29:4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铜税稽强催〔202676

贵州环爽暖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603MA6GWU981K

本机关于202448向你单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税稽罚〔20245号)单位在法定期限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按照《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铜税稽罚〔20245号)到国家税务总局铜仁市万山区税务局缴纳罚款合计134,785.12元。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杨建、刘雨汧

联系电话:13885619911、15685680451

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东太大道329号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杨建,刘雨汧黔税稽5206250017、黔税稽5206190015


二O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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