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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兴仁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6年01月21日 10:55:1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兴仁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兴仁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和黔西南州税务局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地方发展大局,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流程规范、内容标准、模式常态的基层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新格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制定印发《兴仁市税务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围绕深化重要税收政策信息公开、夯实基础信息公开、做好最新税费政策解读回应等关键环节,建立“事前预审、事中审核、事后复核”的工作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操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提升服务效能。充分运用地方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平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面梳理税务板块公开目录,建立涵盖公开主体、公开依据、公开方式、公开内容等要素的兴仁税务公开体系。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08条,其中税费政策90条,宣传视频8条,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4条。公开事项和内容覆盖税费政策、行政运行、纳税服务等各个方面,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三是增强互动实效。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进集市”“进商圈”“进企业”等个性化政务公开活动40次,制作印发社保缴费流程、数电发票开具流程等宣传册600余份。结合新办企业涉税需求,组织“面对面”集中开展重要税费政策解读3场次,营造了纳税人积极参与、政企良性互动的良好氛围。四是服务发展大局。立足税务职能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通过政务公开推动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为兴仁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流程、程序、要求和时限,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限时答复、统一归档”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5年,兴仁市税务局共收到2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有关工作。2025年,兴仁市税务局未制发、未作废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行政处罚617件、行政强制50件。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运用,处理行政许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的主阵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聚焦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最新税费政策发布及解读、税费热点、助企纾困等事项,主动做好信息公开,确保与纳税人缴费人生产生活直接相关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线上通过QQ微信群、服务热线、征纳互动等渠道广泛宣传、实时解读涉税费优惠政策。线下通过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广告机、政务中心LED屏等载体,及时更新投放政策。2025年办税服务厅梳理公布7类25项简事快办事项清单,广告机投放政策98条,依托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开展精准推送、提示提醒27次,涵盖约1353户次。三是创新政策宣传方式。依托“仁税帮办”远程服务团队、征纳互动服务等渠道,按照便民、实用的原则,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税费热点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便民办税智办快办,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机制。制定《兴仁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等制度文件,明确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要求。建立定期评估自查机制,结合日常督查检查结果制发问题责任清单,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公开到位。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保障。建立健全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教育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理论学习和各类税费知识及业务实操培训。围绕《条例》要求、政务公开评估情况及其他相关方面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7

行政强制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创新力度有待加强。创新创优政务公开方式方法还存在差距不足,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互动性、体验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兴仁市税务局将持续优化公开渠道和方式,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载体,规范加大涉税费重点事项的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模式,拓展新媒体平台应用,加强政策解读的通俗化、可视化、场景化、运用视频,动漫等形式,让纳税人缴费人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仁市税务局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兴仁市税务局本级数据,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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