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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望谟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7:04:06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望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的目标任务,积极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县局实际工作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结合“便民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州税务局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更新,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各类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度,坚持“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更新发布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公共服务、其他行政权力共422项政务事项办税指南。对193项中已融合的18项事项,已完成办事指南的领取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发布,公开发布信息包括办理部门、承诺时限、办理地址、办理时间、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人员、咨询投诉等内容。二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的查询机、电子显示屏公开233项“非接触式”办税清单、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系统操作指引,利用办税服务厅的公告栏按季度公开欠税公告、按月公开非正常户信息,其中欠税公告公开4次、非正常户信息公开1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新一轮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政策“双找”机制,强化政策精准推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矩阵”和税收大数据优势,多渠道、多维度、多视角开展各类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2023年以来,通过微信群、税企互动平台、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为企业送政策大礼包100余份,发放税惠政策800余份;制作税费政策宣传小视频6个,并通过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多渠道宣传展播;通过“税企望旺”直播间开展政策宣传和操作培训直播29次,覆盖群众3351人次,点赞数6712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利用税企互动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纳税服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APP端和WAP端、微信和支付宝12366智能咨询小程序,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台、纳税人微信QQ服务群、“税企望旺”直播间、税源管理分局等,搭建多元化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方便纳税人进行纳税咨询、涉税查询、办税服务、在线互动等。2023年未接到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监督保障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望谟县税务局坚持议事公开、人事公开、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办税信息公开等,主动公开纳税咨询、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税务干部监督举报等对外公开电话,接受职能部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计划

2024年县局将继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程序。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厅、县局外墙LED屏、融媒体中心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知晓县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便于及时获取公开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效应最大化。二是公开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公开的内容更加“接地气”和具有可读性,拓宽公开渠道,利用“税企望旺”直播间和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号”“微信视频号”增加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性。三是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通过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税费优惠政策、便民服务举措等,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工作任务均按要求推进和抓好落实,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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