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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2日 20:46:1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普安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工作实际,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治站位,积极推进普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普安县税务局积极对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新媒体网站等各渠道媒体,做好对外公开信息工作,一是通过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黔西南州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多彩贵州、公告栏等新媒体延伸平台,积极公开各类税务信息193条,涵盖机构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行政执法、人事任免等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大厅、微信群、QQ群、12366热线咨询、12345热线咨询、“普税小课堂”等多形式密切联系群众优势,通过电子屏、宣传册、公示板张贴公告、在线互动等方式,对公开信息政策事项、依据、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目录进行解答。三是及时在贵州政务服务网更新发布政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发布信息包括办理部门、承诺时限、办理地址、办理时间、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人员、咨询投诉、邮寄地址等内容,方便纳税人进行查阅办理。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重要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办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并在《主动公开信息送审单》上签字后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本年度未接到纳税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监督保障情况。普安县税务局在各办公区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导致的失、泄密事件,也未造成负面舆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工作人员稳定性和专业性仍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本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税费政策的关注与学习,及时研究做好重大政策精准解读,尤其是对涉及个人的、范围较广的政策文件进行专题解读,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二是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对政务公开制度、税费政策解读等相关文件深入学习,及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加强实效性监督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广度。积极运用新媒体资源,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税务部门对外公开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推出税收政策海报、长图、短视频等通俗易懂的作品,并提高在新媒体上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税收工作社会知晓度,扩大纳税服务覆盖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单位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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