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阳(身份证号码:440301********2718):
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纸质文书请前往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贵州省兴义市云南路26号)领取。
联系人:贺怡君(税务检查证号:黔税稽5223240019)、周易(税务检查证号:黔税稽5223198011)
联系电话:0859–3526959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黔西南税二稽检通〔2026〕27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黔西南税二稽通〔2026〕86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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