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望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望谟县税务局始终把法治思想贯穿于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共同提高。现将2024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法治理论水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础,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关于税收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领导干部常态化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交流、党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为依托,以“学习兴税”“学习强国”“法宣在线”软件为平台,采用岗位培训、专题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围绕执法资格、法律基础知识、税务诉讼案例等内容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培训。2024年开展线下集中学习培训2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执法培训1次、法律知识培训1次,到法院观看庭审2次,党支部集中学习4次,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线上学法测试,参与率、及格率均达到100%。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发挥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依法收好税、不收过头税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主责主业,依据实际税源情况依法组织税费入库,坚决防止和制止有税不收、收过头税和空转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行为,促进税收工作健康顺利开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二是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落实到纳税人缴费人身上。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2024年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大走访、座谈会,开展座谈会3次,走访纳税人350余户,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完善税收法律规范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确保报备率达到100%。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县(区)级税务机关无明确授权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望谟县税务局2024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等审查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工作;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税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做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的回复工作。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推动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修订完善县局重大税务事项会审制度,及时调整行政执法重大税务事项会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对重大征税决定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健全税收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处理执法投诉举报。一是规范税收执法程序。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24年第1号),进一步统一全县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性执法。二是持续增强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意识,坚持精准执法、精准监管,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优化法治税收营商环境。三是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打击“三假”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上,严格按照“红黑榜”公示制度执行,2024年共公示5次。
二是精确执法有为有度。一方面规范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做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工作。积极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纳税人体会到税务执法的温度。2024年全县共有43户纳税人适用“首违不罚”政策,免于行政处罚。完成说理式执法典型案例,运用说理式执法完成纳税评估1件,指导基层将“说理式执法”贯穿到日常税务执法全过程,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另一方面打击涉税违法刚柔并济。全年评估移交稽查立案1户,目前尚未结案,涉嫌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假申报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按照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采取宽严相济、法理相容的“温度执法”,对约谈自查企业给予容错纠错空间。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应对突发事件有规有度。牢固树立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理念,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各部门出现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舆情,第一时间向本级办公室网信管理人员报送,应将突发事件涉税网络舆情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常态化监测、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将舆情信息向上级通报,并提示风险隐患。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会商研判和联动处置机制,探索与公安网信部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相关应急事件的预案,及时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舆情风险。2024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接到信访举报情形,无负面舆情发生。
(七)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完善纳税人诉求响应制度,24小时快速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积极处置12366投诉及各类涉税舆情风险,2024年共接收、转办、处置12366工单9件,已全部处置办结。发挥枫桥式税务所职能,妥善应对涉税争议,在涉税争议一线,通过建立涉税争议调解团队,将纳税人的涉税争议及时调解,避免矛盾扩大化,2024年涉税争议调解18件,处置风险隐患6个,成功化解了涉税矛盾,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利规范透明运行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和涉税争议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及时公布更新公开指南、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二是贯彻落实总局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风险监控,定期对留抵退税、减税降费、财务报表、发票数据等开展扫描比对复核,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三是落实建立纪检监察监督等与法治督察协作配合机制。做好审前风险排查工作,对照权责清单,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严肃追责,把权力约束在制度的笼子里,2024年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完成整改82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落实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革新治理流程和方式,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推进不动产交易便利化改革,提高服务质效,切实辅导纳税人完成不动产交易“不见面办税”,确保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网上办”工作平稳运行,2024年我局完成“掌上办”21笔,完成“网上办”15笔;为新办户精准推送政策知识1320条,通过税企互动平台、征纳互动累计推送政策4560户次,42536条。
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增强法治观念。从各个层级紧密围绕“八五”普法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依托办税服务厅、网络媒体等平台渠道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税法、民族团结条例、国家安全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着力抓好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增强社会税收法治观念。2024年开展税法进校园2次,税法进企业、社区8次,民法典、宪法宣传2次。
(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县局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将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列入学习清单,促进全局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引导税务干部树立基本法治观念,持续推动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税务人员对开展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高,对新出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不够及时和准确,理解认识不深入,与自身业务工作结合不够。
(二)税法培训内容不够丰富。部分纳税人反映培训效果不明显,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宣传渠道不够新颖,未全面运用新媒体渠道进行宣传。
(三)部门配合协作有待加强。在税收法治建设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学懂弄懂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一)不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税务干部法治思想教育,通过政策培训、法治宣传等多形式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与法治能力,落实各项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以依法治税为中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继续前进。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丰富税法培训内容,结合纳税人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强的税法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创新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优化办税服务流程,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执法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执法用语规范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辅导,着力解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的实际发生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