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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03月28日 09:50:4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小组等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相结合,引导税务干部履职尽责。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征税底线,强化税收会计监督,坚决杜绝收“过头税费”。聚焦组织收入核心工作,着力强化征管能力、完善征管机制、提高征管水平,实现了“十四五”期间税收工作稳步提升。

二是有序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压实退减缓免税费政策的政治责任,全力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在黔西南落地落实。成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和基层直联点。2023年全州共开展视频培训8期,共有2616人(次)参与,开展实体培训6期,共有588人(次)参与;组织召开涉税机构代表、纳税人座谈会23次,共有600余户(次)纳税人参与,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意见。通过各种渠道累计收集问题463个,累计解决问题434个,上报省局解决问题29个。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本级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认真做好地方党委政府征求意见反馈,坚持有件必审、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3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完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工作制度调整机制。二是落实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对涉及税收工作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及本单位遇到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批示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落实好《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严格落实首违不罚,2023年累计对1825户(次)纳税人的首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非主观故意”轻微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二是持续推进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2023年随机抽查93户,其中总局推送1户,省局推送任务28户,州局自选64户。三是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全州税务机关通过优化集成,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打破固有管理执法模式,依托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开展“流水线”式日常管理和税收执法,使得执法更加精细化,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效率得到提高,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成立了黔西南州税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推广实施专项工作组,在各县(市、区)局配置视频采集站及执法记录仪,按照执法记录事项清单要求记录归档;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事项的启动条件,未经法制部门审核通过的重大执法事项,不得作出决定,2023年累计进行法制审核28条。五是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在审理中充分征求系统内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意见,对稽查提交案件的主体、程序、证据、适用法律等重点方面进行严格审查,把好法制审核关,提高审理质量,2023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8件。六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未经执法资格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2023年共有71人通过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七是构建三级联动,精细化解矛盾。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成立“盘江税企互动中心”,作为全州涉税纠纷化解控制中枢,同时建立起涵盖9个县级二级中心和54个税务分局调处末梢的三级联动调处机制,让税费争议调处的触角深入基层一线,成为囊括税收优惠、管理服务、行政处罚等各方信息的税情收集中心。以及时、高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主导,统筹安排公职律师联系调处,分级分类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小事不出县局、大事不出州局、税费争议一线解决”。2023年全州各级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共调解纠纷41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全州税务系统切实贯彻省局和各级党委政府要求,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处置,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认真排查、动态掌握疫情防控情况,按时报告疫情防控情况,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24小时政务值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全州税务系统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应诉案件1件;二是扎实落实信访管理工作。做好思想疏导和解释说明工作,坚持集中排查与经常排查,专项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进行拉网式调研排查,切实做到事实清,情况明,心有底数,增强信访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三是落实违法举报事项工作规范。按照要求对涉税举报、廉政举报、服务投诉等进行及时转办处理,畅通了纳税人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将工商界、财经界和法律界代表委员作为重点走访对象,认真办理建议提案。二是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各项规定,认真核查过错申辩申请,加强执法过错确认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的查处和追究力度,全面提升全州税务干部的税收执法水平。三是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年度报告、日常政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纳税信用评价A级纳税人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批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

(九)健全法制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州县两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普法工作有序推进,接受州普法办“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获黔西南州首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大会4家优秀等次单位其中之一;二是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税法讲座、税法咨询等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利用网络、手机、黔西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推送更新税收政策法规,提高法制宣传的时效性、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运用税企互动平台强化税法宣传,全州开展直播课200余期,解读纳税人普遍关心的政策要点和热点问题,让最新的税收政策以最快速度直面宣传给纳税人,制作政策宣传小视频12个、海报4份、操作指南22个等宣传产品,多模式进行宣传,确保纳税服务提质增效。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带头开展会前学法,坚持以讲促学、以用查学、以考督学的学法机制,完善学法制度机制,把宪法和相关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二是借助法宣在线、学习兴税、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政治理论、税收业务在线学习、考试,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将在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到组织收入、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上来。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推进黔西南税收法治现代化建设;二是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提升,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遵循正当程序,全面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规定》,落实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方面工作有机衔接、协调联动;三是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继续优化执法方式,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增大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幅度;四是继续强化税收法制保障,加强执法过程检查监督,多从纳税人角度出发,在刚性的执法过程中多用柔性手段,确保执法公正、有温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遵从度,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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