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查制度,坚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二季度对本州的非重点和异常稽查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了13户企业确定为2023年二季度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现将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进行公告:
黔西南州富康国际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省兴义国龙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临港经济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融华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下山镇远程煤矿
安龙县德卧加油站
安龙县洪潮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兴义市龙井加油站
贵州建兴油业有限公司马岭平寨加油站
贵州聚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黔西南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贵州省工盛贸易有限公司
贵州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布依福娘茶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对上述企业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条件限制。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黔西南州税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