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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3日 12:53:08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事项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罗甸县人民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www.gzluodi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龙坪镇斛兴路45号,邮编:550100,电话:0854-48008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总局、省局、州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积极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不断优化税收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抓税务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难盼问题,明确纳税服务、税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开内容,确保群众要求全面准确有所查,群众诉求及时明确有所答。2024年,我局通过罗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工作动态11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通知公告4条,政协提案1条。

(二)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4年,罗甸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

(三)依法依规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24年,罗甸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四)不断推进完善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落实内容保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黔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税企互动平台、QQ微信交流群等载体,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最新的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好纳税人缴费人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罗甸县税务局办公楼及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开栏的维护,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更新。

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结合税务部门绩效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统筹加强业务培训,围绕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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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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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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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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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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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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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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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但仍然还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不够。工作思路和方法较为传统,创新意识不足,信息文稿质量不佳,信息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需加强。

2025我局将深入贯彻《条例》精神,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把质量关,强化信息内容审核,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和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热点,助力惠企利民政策直达快享,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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