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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甸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1日 10:27:59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0〕34号)的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认真做好需要公开的事项,保障了公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促进税务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要求,紧抓税务工作重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纳税服务、税费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公开内容,确保群众要求全面准确有所查,群众诉求及时明确有所答。同时,及时对我局机构职能、单位职责、领导简介、人事任免等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相应调整,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组织、相关股室协调配合的管理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明确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将各项需要公开的事项分解到各股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努力探索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税费宣传,依托多彩贵州网、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黔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税企QQ微信交流群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透明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办公楼及办税服务厅宣传栏、公开栏的维护,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发布前严格把关、发布时严密监督、发布后定期自查,杜绝发生政务信息公开涉密事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股室的绩效考评,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务公开的给予绩效扣分处理,用监督考核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总量不多、质量不高,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三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需加强时效性。

2023年,我局将持续按照《条例》的具体要求,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把质量关,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二是紧扣税费政策落实,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切实增强政策宣传效果。三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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