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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1日 10:19:59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复议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系统的2022年度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网站(http://guizhou.chinatax.gov.cn/)查阅。如有疑问请致电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854-3610406),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纳税人(缴费人)和有关组织依法获取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2022年,荔波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确保应当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依法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按程序办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荔波县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0件,其中授予行政许可193件、实施行政处罚共197件,未制作公开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荔波县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2件,未收到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荔波县税务局未参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荔波县税务局坚持主责主线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政府信息管理新闻宣传报道不丰富,对此,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加强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多方式、多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知晓范围,确保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荔波县税务局严格对照《2022年黔南州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落实好25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履责透明、高效。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

通过税务公告、新闻信息、税企群等渠道,公开税费相关新政策及办税服务新措施,加大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力度,确保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

(二)不断提高税费政策公开质量

一是加强退税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上门辅导、税企平台等方式、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已出台的各项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愿享尽享;二是多形式解读政策,通过税务“云课堂”、视频、长图、二维码等多种形式,让政策文件变得生动鲜活、通俗易懂,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执行,扩大政策知晓面。2022年我局依托税企互动系统精准推送政策43条5579户次,上门走访辅导259户次,开展“云课堂”直播62次。

(三)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是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外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规避泄密风险;二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梳理公开事项,荔波县税务局在省局门户网站黔南州局频道县(市)区模块梳理并公开信息公开指南,随附申请公开表及流程图,保障公民依法查看、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渠道;四是及时完善更新信息,主动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并根据县局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更新。

(三)不断强化政务工作监督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涉税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二是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及咨询、申请、监督渠道对外公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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