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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贵州省贵定县沂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年07月14日 09:06:02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贵州省贵定县沂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2723MADY3Y6259):

我局执行人员采用其他文书送达方式未能成功向你公司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对《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税三稽罚〔2026〕27号)予以公告送达。

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地址:都匀市斗篷山路与凤啭路交叉口黔南州税务局大楼)领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税三稽罚〔2026〕27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税三稽罚〔2026〕23号)内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郭恒     执法证号:黔税稽5227250022

周海洪   执法证号:黔税稽5227230010

联系电话:0854-8318001

附件:贵定沂宛汽车贸易.pdf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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