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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01月31日 09:38:2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32号) 精神,按照《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南党发〔2017〕20号)要求,局紧扣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主基调,从思想上、组织上、管理上夯实依法治税基础,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着力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稳步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我2018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2018年,全州税务系统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按季开展税收收入分析和税源专题分析,建立税源监控、税收预测、税收分析“三位一体”的税收分析预测机制,促进税收收入预测准确率稳步提高。加强重点税源定期监控,促进重点企业税收贡献逐步提高。抓好各项组织收入措施的落实,努力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根据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依法推进各项税收改革。按季组织州、县级税务部门相关人员收看国家税务总局收政策解读会省税务局典型执法案例析会督促各关税收政策主管部门抓好省局关于收助推贵州脱贫攻坚、大数据战略行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社会力量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机制,按季收集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政策执行过程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时解决问题和向上级反馈问题2018年,上报省局报送税收政策执法情况反馈报告3期、税收政策执行专题1期。

好对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相关部门的政策服务工作。2018年,累计向州委、州政府及州级各有关部门汇报和反馈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政策意见和建议等70余件次, 主办及协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件,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行审批事项由县(市、区)局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工作,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捷;二是州局及各县(市、区)局不得在公开的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行为,对国务院和总局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明确州局各业务部门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本系列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四是将行政审批办结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并开展重点抽查,针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区)局及时全面落实整改;五是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强联系,做好承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承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办税服务厅认真收集清单公开后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四)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和管理

切实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关工作的通知》(黔税办2018〕49号)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及上报备案制度。严格审核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本级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发布,定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已完成涉及排除限制竞争、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军民融合发展、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等一系列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2018年,全州税务系统(州、县两级)共废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继续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2份、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按规定向省局备税收规范性文件4份。

(五)依法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1.推动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落地。制定《黔南州2018年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重点政策,特别针对17%和11%两档增值税税率分别下调1个百分点,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拟写《新政施行对黔南税收的影响》调研报告,预测新政策施行后减税措施对组织收入的影响,提前做好收入分析研判和决策部署。积极与财政、工信、发改、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制作政策宣传折页和温馨提示,让纳税人尽快尽好地熟练掌握政策,确保增值税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2.稳妥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日报、周报、集中会商制度,定期下发督导清单。积极借助纳税服务微信群、QQ群、税务宣传海报栏、办税服务厅和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广泛张贴或播放个税改革相关政策文件和影音宣传资料。在办税服务厅开设宣传专区、设置个人所得税办理导税岗、政策咨询岗和业务受理专窗,认真抓好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端、手机APP的安装注册推广工作,通过举办集中培训班、实地上门、面对面、一对一等方式对重点扣缴单位进行全员业务培训,全州累计开展集中学习培训33期,培训扣缴单位4000余户次,到辖区重点单位实地宣讲364户次建立个人所得税改革业务运维团队,通过12366个人所得税改革服务热线积极解答纳税人疑问1100余人次,确保新个税改革过渡期政策顺利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工作稳步落实,取得了良好开局。  

3.顺利开征环境保护税。扎实开展环保税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及时反馈、处理采集过程中发现问题,强化对重点排污行业税收征管。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及时调整完善了“一把手”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协调议事机构。重新修订完善州局行政工作规则,对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议事决策范围、决策规则、主体、责任权限等进行了界定和规范,促进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聘请社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同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人才作用,成立法律顾问室、公职律师办公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常态化运行,按季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推进了法治税务建设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有效提高了全州依法治税工作水平。

(三)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制度

将公职律师制度与法律顾问制度有机结合。全州税务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州、县两级税务机关共设立法律顾问室14个,法律顾问达25人。公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室的重要组成人员,为单位决策、管理等事务在法律层面保驾护航。2018年,州局公职律师依托州局法律顾问室先后为税务机关提供与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研究具体法律问题38件次;参与各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4件;参与单位合同审查的20件。同时建立公职律师参与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机制,公职律师组织州局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共计11次。有效维护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治税,着力抓实征管效能提升

1.应免尽免,着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在抓好收入的同时,全州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系列减税政策。2018年全州共有6.45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到各项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53户纳税人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全州共有3529户小微企业享受到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减税效应持续显现,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2.重拳出击,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2018年,打虚打骗、扫黑除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等专项工作稳步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有效实施。全州税务系统充分发挥以查促收作用,制定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公安、人民银行密切配合,实时部署推进,强力开展虚开骗税违法案件打击行动。

3.扎口管理,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出台《黔南州发票风险预警管理指引》,作为改革法治事项在全州推广。在全省税务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典型案例评选会上,我局选送的税收风险管理典型案例在11个参评单位中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三简两拓,着力抓优纳税服务

1.简化办税事项、办税流程和办税资料,推行“最多跑一次”。对照省局清单,对6大类168个涉税事项实行“最多跑一次”,并对其中24个日常涉税事项推行“三分钟办结”承诺制和新办企业14个涉税事项“套餐式”服务。推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开设“清税注销业务专窗”,让纳税人注销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提速至当场办结。

2.拓宽办税渠道、办税空间,推24小时自助办税。2018年3月,我州在龙里建成全省首家集申报、缴税、查询、代开、领购、认证发票于一体的全功能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继而瓮安、都匀、贵定、惠水、福泉也先后建成全功能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目前,全州已建成自助办税服务厅13个,实现全覆盖。创新和商业银行合作建立自助办税区,实现服务延伸。龙里、都匀与当地商业银行合作,在银行网点投入使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建成银行自助办税区,更大程度方便纳税人。推行“票易达”业务,在全州建立委托邮政代征税款、代开发票点85个,同时与黔南州邮政速递公司建立发票寄递中心,让纳税人网上购票,坐在家门口取票。2018年全州共为1485户纳税人寄递发票176119份。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全州税务系统坚持服务先行的理念,开展“新机构、新服务、新形象”创建活动,编制《办税服务手册》,规范办税行为。开展“问需求优服务”大走访,共走访民营企业334户,收集问题138个,现场解决近八成。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内部权力制约和监督

1.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税总督审便函〔2018〕54号)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督察工作,由法规部门牵头,收入核算、征收管理、货物和劳务税、信息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察工作组,分别对福泉市和匀市经济开发区国标行业代码转换核实校验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2.抓住关键点,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局将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工作的重点项目进行推进推广,力争取得“执法监督全覆盖,权力运行不出轨,工作质效大跨步,税务干部不出事”效果。通过制度建立、信息管控等方式,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收紧风险的绳子”,立足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在作风建设中的一些普遍性、顽固性、易犯错、易走偏的问题,切实规范权力运行,筑牢反腐防线,防范职务风险州局各主责部门通过“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 完成2018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信息共享、依法公开、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高效、接受监督”为原则,组织开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和清理,及时整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品质,提高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

(三)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通知》(黔税函〔2018〕19号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由局长担任主任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审理程序,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坚持做到“应审尽审”,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注重提高案件审理质量,2018年度州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12件审结率100%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强化权利救济和权益保护,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提高征管、稽查工作质量,充分利用重大涉税事项集体审批、重大税务案件集中审理等涉税事项集体合议平台,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构建和谐征纳关系。按照省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体制,健全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妥善处理各类涉税行政争议,注重税务行政争议的预防和化解工作。2018年,我局及所辖县(市、区)局均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六、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和完善税务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每年举2次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按季度安排领导干部学法主要内容。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联系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做好学习记录,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条件,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有针对性

地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干部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2018年9月,根据州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州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黔南法宣办〔2018〕10号)工作要求,组织州局机关及各县(市、区)局按要求完成年度在线学法统一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均达100%。

(三)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1.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集中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全州税务系统同时同步举办办税服务厅开放体验日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生、特邀监察员及媒体记者等共500余人走进税务机关体验办税服务。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税务在行动”在线访谈交流,做客黔南广播电视台“有话你就说”栏目,与听众、网友“零距离”交流,通过电波传递税收好声音。开展“万名税务干部帮千企,助力贵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活动和税收法治宣传“六进”专题活动,录制《优化营商环境 税收助力前行》微视频,税干用传统快板演绎“新时代 新税貌”,开设“小黔说税”税收宣传月漫画微信专期,营造了良好的宣法、普法、崇法、依法的良好氛围。

2.持续开展纳税人学堂培训。各县(市、区)局积极开办纳税人学堂,由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团队向纳税人解读新政策的内容、纳税申报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当前税收政策,提高纳税意识、办税能力和维权能力,拓展纳税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帮助企业判断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积极主动助力企业发展。2018年全州各县(市、区)共开展纳税人学堂62次,共培训纳税人6574户/次。

(四)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2018年4月20日前,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全州纳税人2017年度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了评价,并对2017年度纳税信用87户A级纳税人名单在原黔南州国税局户门网站、办税服务厅、QQ群、微信群等进行了公布、通告。

五)促进税收社会共治。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进税收共治,与公安、住建、财政、人社、卫计等多部门实现信息联网、工作联动、力量联合,稳步推进税收社会共治。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州县各级政府均设立了税务机构改革专项组推进、协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改革事宜,加速了税收社会共治步伐。

七、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制部门力量配备

州局及各县(市、区)局优先把公职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人才库人员安排在法制部门工作,着力培养一批既具备法律素养又精通税收业务的专业人才。截至目前,我局及各县(市、区)局均配备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各单位有2名以上公职律师的,安排至少1名在法制部门工作,同时州局配备2名同时具有复议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努力解决法制机构人员不足、业务不精的问题,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法治工作中的中坚力量。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认真组织州局及各县(市、区)局严格开展税收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税收执法资格考试是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认证和管理的必要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与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结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5〕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函〔2018〕484号)精神和省局相关要求,组织好我州税务系统2018年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对全系统128名参考人员进行跟踪式管理,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县(市、区)局做好应考方案制定和分步实施工作,并于考试前一周多次组织全州税务系统执法资格模拟考试,通过以考代练的方式,提高执法资格考试质量,确保执法资格统一考试的通过率。

八、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治政府和法治税务建设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仍需不断完善、税收执法风险防控仍需不断加强、税务干部队伍法治素养仍待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落实省局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依法作为,全面展现新机构、新作为、新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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