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黔南州 » 工作动态

都匀税务:举办“民法典与税收”专题培训会

   2025年05月27日 14:41:0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5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融入税收工作实践,522都匀市税务局举办“民法典与税收”专题培训会,邀请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袁昌浩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税收工作关联向干部职工讲授普法课,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分局干部职工参会。

会上,袁昌浩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框架内容、制度亮点、内涵外延,通过详实生动的案例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着重讲解其中人格权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与个人工作生活相伴一生的内容,并现场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许多内容与税法体系紧密相连。”袁昌浩律师从法律体系视角出发,揭示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税收政策的协同应用对税收工作具有多维度、深层次的意义,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代中税务机关应当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治税履职尽责提出见解。

都匀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鸿飞强调,全体税务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领会,不断增强法治思维、提升法律素养,主动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理念、原则和要求规范言行举止,用于指导涉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及处理各项民事关系,不断提升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来源:都匀市税务局 杨泽慧 文增旭)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