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树新风,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以“三加强”抓牢抓实整治工作,多措并举遏制酒驾醉驾问题发生。
落实警示教育机制,加强正面引导。通过会议宣传、支部集中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纪法知识测试、廉政提醒谈话等方式不断丰富警示教育形式。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在职干部+退休干部”纪律教育测试1次,参加测试135人次;通过“节前廉政大约谈”就酒驾醉驾等非职务问题进行提醒谈话93人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1次,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1起;传达学习“012345”文件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筑牢法纪防线。
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压紧压实“部门+支部”负责人主体责任落实,依托“派出机构专职监督员+纪检委员履责时间”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专职监督员与纪检委员“探头”作用,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监督与管理,推动各派出机构和各基层支部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夯实干部思想根基,确保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工作抓出成效。
严格排查管理台账,加强重点防范。动态管理《机动车驾驶证台账》,从源头上精准防控,对存在酒驾醉驾隐患人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退休干部酒驾醉驾包保责任,以“进家门”“见家人”“访家情”等方式,将“酒驾醉驾、黄赌毒”等非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带入退休干部家庭,对退休干部做好“一对一”防范酒驾醉驾等非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教育提醒。定期在各办公区开展“早八酒测”,对骑车上班同事进行酒精测试,力戒“酒驾上岗”“酒后上岗”“隔夜酒驾”等歪风陋习和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引导教育干部守住底线。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荔波县税务局 赵亚娟、董楠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