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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0:47:07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3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黔东南州税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实时更新全局概况。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准确及时回应群众需求。2023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的审核、报送,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实准确,符合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平台的作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税收”办税缴费服务,同时抓好抓实相关信息更新维护,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明确监督保障主体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办税大厅工作人员作为小组成员。在日常工作中,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的部署、日常的督导、各个环节的总协调;分管领导负责所有业务信息发布的组织、审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公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747条、行政处罚45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未产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上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入手积极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加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培训频,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从而深刻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内生动力,提升服务质效。二是完善运行机制。监督各部门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基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理顺信息公开机制,并实实在在运用到工作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相关要求,2023年度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全部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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