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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01月29日 15:25:23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镇远县税务局2020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67条。其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331条,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171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围绕2020年全国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在重要征管服务措施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带头宣传政策措施,主动引导预期。

    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公开。主动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定期更新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个体户定额公示、委托代征公告、非正常户公告,明确税务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开处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贵州省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流程、时限等相关标准, 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细化工作时限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开设跟踪问效通道,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是畅通公开渠道。按照《条例》要求在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功能,及时公布政务公开联系邮箱、电话、部门地址,办公时间等,方便申请人通过在网站填写申请表、或通过纸质邮件的方式提交申请。

三是规范依申请答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有针对性的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并全程跟踪办理进程,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和存档。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我局遵循“公开、透明、公平、便民”的原则,利用贵州政务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等载体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20年,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办日常事务并全面负责推行单位公开的计划、组织指导、督促、总结检查等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办税服务厅依托电子宣传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落实领导值班制,值班领导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记录,设立纳税服务值班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并将问题信息及时通报给有关部门,促进其提升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教育培训项目,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领导干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是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由办公室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做好历次考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考评反馈的问题,按照局领导批示,组织相关部门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9

0

60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71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表数据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入手积极改进:一是坚持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为重点,在主动公开和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等方面争取突破,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基础;二是以创新为基石,争取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多方面、多维度开展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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