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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0日 14:04:0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天柱县税务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扩大公众参与,保障税收工作平稳有序。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主动公开上级决策部署,对关系广大人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税收政策及时主动公开,对国家出台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省、州、县出台的相关疫情防控政策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政策培训,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推送缴费手册和申报指南,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穿于税收工作中。三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706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77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1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落实《规范》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收集整理近年来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调整后予以公开的文件予以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指导,妥善做好相关文件改废工作。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税务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准确无误的向缴费人、纳税人公开。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进行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倒推力量进行监督。二是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持续推进税收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纳税服务建设、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推进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公开工作虽然满足了大多数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但还是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规章解读不深等问题。下一步,将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扎实开展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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