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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麻江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09:23:0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省局、州局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麻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麻江县税务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类信息23条,内容主要包括:新闻、通知公告、人事信息、年度工作、统计数据等,占16.79%;业务管理类信息13项114条,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权利、纳税人义务、A级纳税人名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占信息公开83.21%。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文件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无网上申请,无其他途径申请,无已申请未办结公开情况,无上年结转情况,本年无结转。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规范操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内容必须进行事前规范性、标准性审核和保密审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依据行政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确定信息公开的方式,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以公开,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三审三校”要求,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错字、漏字以及用词不当等情况。同时针对麻江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标对表,按照规范目录进行栏目调整,设置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办税指南、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等板块,完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方便纳税人按时进行办理各项税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调研谋划、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立了办公室牵头,局内各部门分工负责,办公室汇总上报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审核责任意识不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信息公开范围不广等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主体责任,提升“三审三校”责任意识;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优化设置政务公开专栏,拓展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网站等途径公开政府信息,将工作动态、年度信息、人事变动等在门户网站中公开;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积极主动在主流媒体准确无误的传播税收信息,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无其它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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