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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4日 16:31:2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友庄路9号,邮编:556000,电话或传真:0855-8062068)。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和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州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和确定的公开事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着力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内容,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2024年共计办理行政许可数量12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2046件,行政强制0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条,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凡属要公开的信息,切实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4年,我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以及办公楼公告栏等载体发布对外公开涉税信息,同时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凯税小课堂”直播、微信群、QQ群以及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最新税费政策,依法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特别是执法信息公开的合理需求。主动通过互联网媒体对外展示税收各项工作举措和成效,主要刊登于人民网贵州频道、天眼新闻、省税务局官网以及黔东南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利用征纳互动平台、贵州省电子税务局等平台及时推送减税降费政策,通过贵州省税务局官网、凯里市人民政府网等渠道开展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公开以及税费事项相关信息公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提升知晓率。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对外公布欠税公告、最新税费政策等日常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以及上级下发明确需要对外发布的公告、通告文件,并做好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从制度上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在公开前,明确好拟发布信息的内容,充分发挥好政府信息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2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借助新媒体创新推进信息公开的措施还不够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学习不够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找差距、补短板,不断克服困难,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借助新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主流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使用和推送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满意度;二是聚焦当前税费政策、法规和政府信息公开最新要求,持续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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