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局频道 » 黔东南州 » 信息公开 » 锦屏县税务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4日 22:07:05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把政务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持续优化服务、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办税大厅、公告栏、LED显示屏等主动公开国家税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知晓。2024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数量34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543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制发的《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文件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收集整理近年来我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调整后予以公开的文件予以政府网站公开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指导,妥善做好相关文件改废工作。2024年未制发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三审三校”要求,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防止出现错字、漏字以及用词不当等情况,同时增强保密意识,不断完善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露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形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于不按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进行绩效扣分处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倒推力量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满足了大多数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信息审核责任意识不强,信息审核责任侧重于发布人,容易导致信息出现偏差;二是对税收规章制度解读不深,不能第一时间运用通俗易懂的话题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掌握税收政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到位,主动性还不够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引导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做好法律、税收、政策等各类知识的积累。二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各部门人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理念。纠正思想上“被动应付”,真正让公开成为习惯,透明成为自觉。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锦屏县税务局

2025年1月22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