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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5年01月24日 21:38:31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2024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兴隆路249号,邮编:556100,电话:0855-2432263,传真号码:0855-2437793),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与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黄平县税务局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党纪学习教育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立足本县税务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立足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的焦点,强站位、转作风、重担当,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谨性,全力以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效再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黄平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内容真实、注重时效、利于监督等原则,及时公布本机关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公告公示等方面信息,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和宣传资料架主动公开各类税收政策、行政执法信息,热切回应纳税人关注。2024年,黄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19条、行政处罚18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促落实、促规范,注重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在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平台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政务办理事项对外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202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谁制发、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发布口径上由办公室集中管理,在保密性、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上由办公室联合法规部门共同审查,进一步规范了对外信息的审批发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做到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相结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平台日常运维机制,加大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提高公开水平,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积极利用征纳互动平台、对外公开电话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告知相关税收政策、提供即时辅导,持续做好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征集和建议反馈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以绩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途径,积极听取纳税人和缴费人意见,自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产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黄平县税务局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离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政务公开还是不够及时和全面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够高,创新性不足。

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管理,针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导,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性。同时增强各部门协调互动,强化信息审核力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二是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和内容,针对热点问题丰富内容,扩大宣传的涉及面,同时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征纳沟通平台、新媒体等渠道,多种方式公开信息,增加纳税人、缴费人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    

2025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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