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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01月30日 13:49:54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2022年整年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黄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兴隆路249号,邮编:556100,电话:0855-2432263,传真号码:0855-2437793),竭诚欢迎您的关注支持与批评监督!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黄平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局省局、州局及黄平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发〔2022〕54号)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严格监督管理、规范公开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对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了明确,确保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机构设置等应当主动公开的项目及时主动公开到位。2022年,黄平县税务局主动公开受理各类行政许可202条、行政处罚88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认真学习并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高答复质量。细化工作时限要求,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的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规范审批程序,压实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宣传栏、LED显示屏、税企群、纳税人网络学堂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将最新税费政策进行公开,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抓全方位推动的工作局面。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筑牢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法规,辅导日常工作,交流经验做法,提升政务公开联络员业务素养和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我局未产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黄平县税务局根据日常工作需要,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但离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基础性业务培训。利用好“学习兴税”线上平台和线下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发挥好绩效“指挥棒”作用。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指标进一步细化优化,严格考核,通过考核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持续加强主动公开力度。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纳税人普遍关注的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特此说明。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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