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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岑巩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01月31日 10:50:20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奋进之年,我局在省、州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扎实开展以税收法规政策、政策解读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地提高了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工作透明度,规范了执法权力运行,提升了税收服务水平,提高了税收工作效能,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税收政务环境。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我局及时转发、发布税收政策动态和相关工作文件,改进税收工作作风,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办事和监督。2023年,在岑巩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信息4条,涉及税费优惠政策、税收动态、涉税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国家税务总局岑巩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承办,明确专人负责推进、协调、监督。2023年因人员调整,我局及时调整6名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建立联络信息员,建立起自上而下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未建立官方账号及平台,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务局、岑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岑巩组工、今日岑巩等,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我局办公室组成,明确曾玉杰、谢显威为具体办理人员,专人管理、专人承办。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安排,我局基本建立起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申请受理机制、发布保密审查和审批机制、考核与监督制度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细化、完善、可操作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

行政强制

7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上级指导和各部门协力配合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始终与上级部门保持步调一致,但距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灵活广泛;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细致;三是信息公开更新推广还不够及时,政策解读耗时较长。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工作变化及公众公开需求,按照省州、局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依法受理公民和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国家制定的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收工作动态宣传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相关要求,2023年度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承接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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